本月起商品不可标注“驰名商标”商家称新出厂产品会更改包装
新《商标法》规定5月1日起,“驰名商标”不可再用于商品包装和广告宣传。原因就是驰名商标只是一个法律概念,并不是一个荣誉称号。
不过,有消费者在市场上仍然看到青岛啤酒、广天罐头等商品上标注“驰名商标”。但是,记者了解到,新法实施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,各地均有明确的实施标准。这些商家也表示“五一”之后生产的产品会去掉这个名词。
商超中仍有大量商品标“驰名”
“5月1日的时候关注新商标法的实施了,但是,还是看见不少商品仍然标‘驰名商标’。”皇姑区崇山路附近的刘先生说,他前几天到超市看到很多相关产品,其中不乏人们熟知的青岛啤酒、广天罐头等商品。
昨天,沈阳晚报、沈阳网记者走访了铁西区一些超市,确实发现有这种情况出现。外包装绿色、罐装的青岛啤酒,小瓶装和大瓶装,都在瓶身上端写着“驰名商标”。丹东产广天牌葡萄罐头上,一面写着“驰名商标”,一面写着“驰名商标,辽宁,尝了才知道,吃了忘不了。”承德产怡达牌山楂饼和义乌产双童牌吸管外包装正反面都写着“驰名商标”。
网店“驰名商品”被年轻人热爱
除了商超,另一零售商品的主要阵地——网店也存在这种现象。记者从网上搜索优购网、当当网、淘宝网等仍然有标注“驰名商标”商品出售,遍布茶叶、儿童玩具、服装、食品等。仅其中一个网站就有1.29万件宝贝,而标注“驰名商标”的野生绞股蓝嫩芽特级茶销量还不错,30天内已售出638件。
该网站搜索指数显示,近一个月“驰名商标”的搜索指数环比上涨了4164.6%,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5432.4%。在喜爱搜索“驰名商标”商品的人群中,63%的男性更为热衷,25-34岁年龄段的年轻人更喜欢,尤其是中等消费水平的初级买手。
五一前产品可售五一后改变
新法已经实施,为什么还有在售商品标注“驰名商标”?昨天,记者从新《商标法》上了解到,2014年5月1日后,不允许违反商标法进行“驰名商标”宣传,如有违反者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十万元罚款。但是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印有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的商品,各地均有实施标准。记者查看超市中销售的青岛啤酒是2014年1月出厂、广天葡萄罐头是2013年12月30日出产、怡达山楂饼是2013年10月29日出产。
对此,青岛啤酒客服人员和沈阳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已经注意到政策的变化,现在销售的都是五一前上市的,五一后生产的新产品将没有“驰名商标”标识。广天食品的工作人员也表示,他们五一后的新产品也会改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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