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,北京市将在今年5月至8月期间,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标签百日专项整治活动,着力食品标签“如实标注”和“规范标注”两大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据介绍,食品标签不规范问题主要指“如实标注”和“规范标注”两大方面存在的问题。如实标注主要包括真实属性、生产日期、营养标签等8个方面。例如:单一原料产品也要标注“配料表”,如瓶桶装饮用水、蜂蜜、大米等;食品原料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的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》、《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》之外的菌种,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的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》和《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》中的物品,不得使用未经卫生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,涉及致敏物质的必须要加以明示;委托生产的食品,标签上除法定的内容外,还应当如实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、委托关系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事项;“生产日期(制造日期)”和“保质期”的标注必须真实,并清晰、醒目,不得另外加贴、补印或篡改;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,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“有机产品”、“有机转换产品”和“无污染”、“”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。
规范标注主要包括配料表、净含量等5个方面。例如:食品标签内容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功能,如预防感冒、、清肺止咳等;食品添加剂名称要严格按照GB2760-2011《国家食品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中的通用名和标准名称进行标注,如“阿斯巴甜”必须标注“阿斯巴甜(含苯丙氨酸)”。
近年来,北京市质监局通过实施食品风险管理活动,发现在日常执法检查、监督抽查和受理投诉举报中食品标签存在问题,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热点。其中,2012年度食品标签问题在全年食品类投诉举报、食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、食品违法案件中占有一定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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